厦门企业登记部分租赁材料可系统核验

厦门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企业登记等相关业务已可在部分场景通过系统共享核验房屋租赁登记信息,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准备在厦设立或迁移经营场所的企业,可在签约前核对地址用途、租赁登记及登记业务所需资料,减少后续补件风险。

厦门日报10月6日报道,厦门在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过程中,已将数据共享应用到企业登记等业务场景。自9月14日起,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时,可通过系统共享核验房屋租赁登记信息;在适用场景中,申请人无需再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该变化依托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并不等于所有企业登记事项都取消了地址核验。

报道还提到,厦门已推动市场监管登记审批、公积金提取、不动产登记、工伤认定和公用事业等7个重点领域的112个事项共享高频证明信息。对企业而言,数据能够被准确调用的前提,是相关证照和登记信息已经形成且保持一致;遇到系统无法核验的情况,仍可能需要按办事指南补充材料。

企业在厦门选择办公室、商铺或厂房时,不能只比较面积和租金。签约前还应确认房屋用途、出租主体、产权或授权关系、租赁登记情况,以及拟开展业务对注册地址的具体要求。完成场地核验后,再向登记窗口确认当前业务是否适用系统共享,可降低租赁签约后因地址材料不完整而反复补件的风险。